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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 柞水至小河段“东坪收费站”更名为 “塔云山收费站”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5972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发〔2020〕112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 柞水至小河段“东坪收费站”更名为 “塔云山收费站”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发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1-01-01 |
商洛市交通运输局,省交通集团:
报经省政府批准(省政府办公厅办文单 办文号3563续),同意将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柞水至小河段“东坪收费站”更名为“塔云山收费站”。请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有关规定及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,做好收费站站名、道路指示标志更换及对外宣传、公示等工作,保障车辆通行顺畅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
2020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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